第一条 申请市级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1、申请市级培训中心授权对象
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浙江管理中心(简称:浙江管理中心)是浙江省认证工作实施管理机构。将在各市设立独家管理中心。申请授予省管理中心必须是市级培训管理机构或具有市级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请市级培训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1)在当地有非常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以及市场营运能力的市级培训管理机构或具有市级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省管理中心必须在当地协助“浙江管理中心”储备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掌握系统的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互动式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的师资,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办公室核准的课程安排。
3、申请市级培训中心审批程序及费用
1)申请机构提出申请,并写出该项目在本地区如何有效进行市场拓展及教学计划的书面报告。填写“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项目申报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快递至“浙江管理中心”。
2)“浙江管理中心”收到书面报告等材料后,经审核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3)申请一经受理,申请方将授权协议书打印两份盖章并快递至浙江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职能是对省范围内的授权机构实施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条 申请此项目授权工作程序
1、必须贯彻“研究会”、“评审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培训考评工作的规定,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培训考评任务的完成。
2、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浙江培训中心”规定的时间、方式组织培训、考试。
3、自觉接受管理办公室对其培训、招生、考试、案例报告评审等业务的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
4、必须使用“管理办公室”统编的培训教材和形象视觉识别系统,确保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项目在全国树立统一形象。
第三条 本办法由“浙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